
發改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職能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發展、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情況。
(二)負責研究全區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對全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態勢進行預測、預警,提出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
(三)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促進固定資產投資穩健增長;負責權限范圍內的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不含農業投資項目),統籌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投資項目,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
(四)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負責權限范圍內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核準工作,組織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活動監督檢查。
(五)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區經濟體制改革,促進三次產業、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相協調。
(六)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政策、節能政策;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并協調實施,負責節能監管、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價格政策;負責全區商品價格(不含藥品和醫療服務管理價格)、各種經營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積極提供價格認證、成本調查、價格信息發布等服務工作。
(八)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計劃和方案,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
(九)承擔兩型社會建設方面的政策宣傳、貫徹落實,承擔兩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方案擬訂、重大問題調研、督查、協調等工作,推進全區兩型社會建設試點、綜合配套改革等相關工作。
(十)承擔轄區重點建設項目年度目標管理,組織對重點項目的年度目標、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督促檢查;承擔重點建設工程的綜合調度,協調重點建設項目的矛盾和問題;承擔重點建設項目年度綜合考評工作。
(十一)承擔依法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行為等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2021年,新增工業能源利用和電力執法職能。
(十四)2022年,新增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職責及糧食行政執法職責。